台胞証
辦件天數
台胞新辦7-10個工作
台胞新辦急件 4天
台胞新辦特急件 3天
台胞加簽4-6個工作天
台胞加簽急件 3天
台胞遺失/損毀件14 - 16 工作天
(亦可自行於香港機場當場辦理加簽手續)
簽證效期
新辦5年效期,可多次進出 每次入境前,需辦理加簽入境
可停留 天數
1.新辦可停留3 個月 但須於效期結束前出境,如需超 出效期才出 境,可前往當地 公安局辦理延期。
2.加簽/可停留3 個月(同上)
辦件資料

1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2.兩吋三個月內近照一張
3.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之有效頁影本
4.若台胞證仍有效期卻重新辦證,將被退件且收手續費100元。
5.記者/公務員及身份特殊者須附上行程表
6.過期台胞證正本(新辦者免)
加簽:有效台胞證正本
遺失件:同新辦1-5(須前往警察局報案,附上遺失證明單正本方可辦理新證)
備註 *另亦可持有效之台胞證正本於香港、澳門機場當場加簽,效期三個月,每次可停留天數為三個月。
香港機場--加簽時間:08:45~18:45於17號登機門旁。
澳門機場--加簽時間:08:00~18:00
台胞商務簽証
工作天 台胞一年多次商務簽証 8個工作天
台胞二年多次商務簽証 8個工作天
台胞三年多次商務簽証 8個工作天
代辦費用 台胞一年多次商務簽証 5,900
台胞二年多次商務簽証 9,500
台胞三年多次商務簽証 12,500
簽證效期 台胞一年多次商務簽証 1 年
台胞二年多次商務簽証 2 年
台胞三年多次商務簽証 3 年

所需資料 1. 進出過大陸記錄的新版本台胞證正本
 <遺失、毀損或補發之新證也必須先進出過大 陸的記錄>
2. 護照影本
3. 三個月內彩色2吋照片2張

大陸駕照

1. 中華民國護照
2. 台灣駕照
3. 台胞證的影本
4. 三個月內彩色2吋照片4張